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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防范和打擊利用無線電設備及互聯網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進行作弊活動的通知

2008-11-05
關于加強防范和打擊利用無線電設備及互聯網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進行作弊活動的通知

人社部發[2008]96號


為切實維護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決定聯合采取措施,積極防范和嚴厲打擊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利用無線電設備及互聯網作弊等非法行為。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深刻理解防范和打擊利用無線電設備及互聯網進行作弊活動的重要性



建立和推行公務員錄用制度,是公務員制度的重要內容。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公正和安全,關系到公務員隊伍素質,關系到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有關部門的支持和協助下,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精心籌劃,周密組織,較好地保證了公務員錄用考試工作的安全有序。但是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利用無線電設備及互聯網進行作弊的現象屢有發生,嚴重危及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公平性和嚴肅性。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充分認識防范和打擊利用無線電設備及互聯網進行作弊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凈化公務員錄用考試環境。



二、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防范和嚴厲打擊利用無線電設備及互聯網進行作弊的不法活動



(一)加強預防,阻斷作弊渠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開展“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宣傳教育,努力營造公平公正考試的良好氛圍,使廣大考生自覺做到“干干凈凈”進考場。要不斷加強對考務人員的培訓與管理,使廣大考務人員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進一步提高對利用無線電設備及互聯網進行作弊活動方式和特點的辨識能力。要逐步加大投入,不斷加強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力量,不斷提高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技術水平。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工作方案,對互聯網上的相關信息嚴密監控,需要公安機關調查處置的,要及時轉交公安機關處理。無線電管理部門要組織監測力量,在考前對重點地區和考點開展專項電磁環境監測,摸清空中信號情況,為快速、準確發現作弊信號做好充分準備。遇有不明信號要快速追查,對非法設立電臺或無線信號發射裝置、未經審批擅自使用頻率的要依法查處。



(二)嚴肅查處,確保考場安全。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發現有疑似利用無線電設備作弊或與考場外無線電設備串通作弊的情況,要立即通知本地無線電管理部門進行監測、確認,對發現并確認有涉嫌作弊無線電信號的相關考點、考場,要進一步嚴密監考和巡查,加強重點防范。



無線電管理部門要對已劃定的重點防范區域和考點進行嚴密監測,對涉嫌作弊的無線電信號迅速予以測向和準確定位,并會同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迅速追查涉嫌人員及相關設備,依法予以處理;對在未經批準的頻率上監測到的疑似信號,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予以技術阻斷,避免造成嚴重后果;對違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公安機關要加強對考場周邊的治安巡邏,特別要注意發現和查驗考場周邊帶有無線發射、接收裝置的車輛及相關人員;要加強對考試過程中利用互聯網傳輸答案的調查處理力度,對無線電管理部門發現并確認屬于涉嫌作弊的無線電信號,要協助其迅速追查涉嫌作弊人員及場所,對抓獲的作弊當事人依法予以處罰,對查獲的作弊設備和工具依法予以收繳。對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要嚴查幕后組織策劃、提供器材的違法犯罪分子,依法嚴厲快速打擊各類擾亂考場秩序、危害考試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三、加強協作配合,共同維護公務員錄用考試的良好環境



各地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設立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各相關部門共同組成的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協調工作機構,建立統一高效的指揮調度體系,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在公務員錄用考試時,及時召開考前協調會,統一部署指揮查防工作,確保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無線電管理部門、公安機關要切實做到職責明確、部署周密、統一指揮、聯防聯動、快速處置、依法嚴懲,務求取得實效,確保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公正和安全。



國家防范和打擊利用無線電設備及互聯網作弊協調工作各部門聯系方式: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010-84233440



工 業 和 信 息 化 部:010-68009042



公   安   部:010-66261085



國 家 公 務 員 局:010-84233440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國家公務員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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