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在线观看人成激情视频_av中文字幕网免费观看_51激情精品视频在线观看_久久久久综合网 - 最近中文字幕免费8

德宏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辦法

2008-07-04
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
第28號



現公布《德宏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七月四日  

  



德宏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行為,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結合我州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州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條 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全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管理,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設的各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負責承辦各管理部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第二章 提取范圍

第四條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凡是參加住房公積金繳存的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按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購買指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的二手房、商品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公有住房、私房等,購商業性用房除外;

2、建造是指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建房、集資建房;

3、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房屋;

4、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但不需全部拆

除住房(如對房屋主體結構墻、柱、梁、板給排水工程大面積改造),另:(裝修、裝飾、中修、小修等行為不可以提取)。

(二)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解除合同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職工調離本州行政區域的。

(四)出境定居的(含: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五)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七) 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第三章 提取額度

第五條 依照本辦法第四條第(一)、(五)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可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但只能按職工上年余額的70%提取,并且提取數額不得低于5000元。

第六條 依照本辦法第四條第(二)、(三)、(四)、(六)、(七)規定可以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計付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利息并注銷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


第四章 提取憑證

第七條 凡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提取人的書面申請、個人身份證明,并按以下要求出具相關材料:

(一)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夫妻關系復印件、配偶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二) 委托他人辦理的,須將提取人的相關證明材料交代辦人,代辦人應出具委托書及身份證明。

(三)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須提供以下相關部門出具的材料作附件:

1、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購房發票或交購房款、集資款收據復印件,職工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還需提供契稅證明。

2、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的私產房、公有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所購房屋過戶證明(由當地建設部門出具),《房屋所有權證》及復印件。

3、職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提供當地建設部門的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由管理中心或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到實地進行核實)。

4、職工建造(包括新建、擴建)自住住房的,提供當地建設部門批準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出具的證明按實際建造日期的

五年內有效。

第八條 職工離退休的,提供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第九條 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第十條 職工調離本州行政區域的,提供調令、商調函原件及復印件。

第十一條 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住房貸款合同和還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第十二條 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裁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第十三條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應提供本人申請、職工死亡證明、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第五章 提取程序

第十四條 職工憑提取憑證及單位出具的證明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遞交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第十五條 經審批予以提取的,職工在規定時間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支取通知書,到受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已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從提取之日起一年內不得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貸款,五年內不得再次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第十七條 本暫行辦法由德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暫行辦法自2008年7月4日起實施。



 網友熱評:(已有0 條評論)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

您還沒有登錄,請 登錄 后再發表評論。如果還沒有注冊,請 注冊  

   登錄



相關動態:


相關法規:


相關案例:



寶典申明:此消息系轉自公開媒體,HR寶典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據此采取的任何行動寶典概不負責,如果您認為有內容有侵權的問題,請給及時給我們提出,我們將盡快刪除這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