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在线观看人成激情视频_av中文字幕网免费观看_51激情精品视频在线观看_久久久久综合网 - 最近中文字幕免费8
[首頁]
[收藏]
法律
首頁
>
法律列表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牡丹江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牡丹江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
2008-11-19
牡政發〔2008〕8號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牡丹江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牡丹江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第14屆1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牡丹江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廉租住房保障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廉租住房制度建設,解決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滿足基本的居住需求,根據《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國家建設部等九部委局《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和《黑龍江省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黑住!2007〕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市區和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資產狀況等符合市和縣(市)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廉租住房保障的管理工作,區、縣(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廉租住房保障的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發展改革、財政、民政、國土資源、規劃、建設、房產、價格、金融管理、稅務、統計、公安、工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廉租住房保障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 2008年底前,市區和各縣(市)要對符合規定住房困難條件、申請廉租住房貨幣配租補貼的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基本做到應保盡保;“十一五”期末前,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逐步將廉租住房保障范圍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并納入本級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住房建設規劃。
第二章 廉租住房保障對象資格
第六條 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審核、確定。
市區最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家庭成員 家庭年收入 人均住房
建筑面積 家庭總資產凈值
1人 2616元及以下 10㎡及以下 5萬元及以下
2人 5232元及以下 10㎡及以下 6萬元及以下
3人 7848元及以下 10㎡及以下 8萬元及以下
4人 10464元及以下 10㎡及以下 10萬元及以下
5人及以上 13080元及以下 10㎡及以下 12萬元及以下
縣(市)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條件,由縣(市)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制定。
第七條 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成員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上標明的人口認定。
申請家庭必須有1人取得本地戶籍3年以上,并在本地生活居住。
一人家庭其本人應當年滿30周歲以上(含30周歲)。
第八條 家庭住房包括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上標明的計租使用面積乘以1.538換算為建筑面積計算;擁有私有住房的以房屋所有權證上標明的建筑面積計算。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者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合并計算。下列房屋面積納入申請家庭住房面積核定范圍:
。ㄒ唬┘彝コ蓡T名下的自有私房(含已購公有住房等房改優惠性質的住房);
(二)家庭成員名下的按照本地政府規定租金標準承租的住房;
。ㄈ┘彝コ蓡T名下的拆遷待安置的住房;
。ㄋ模┘彝コ蓡T名下的在集體土地上自有的住房;
(五)2006年1月1日以后家庭成員名下轉讓(含拆遷貨幣補償)的住房;
第九條 家庭收入包括家庭成員申請當月前12個月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以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全部家庭收入總和。
第十條 家庭總資產凈值包括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及現金、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第三章 保障方式、保障標準
第十一條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實行貨幣配租和實物配租相結合,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增強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
貨幣配租,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并符合規定的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在其租賃住房時,按其家庭應享受的保障面積,向住房保障對象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實物配租,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并符合規定的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按其家庭應享受的保障面積提供廉租住房,并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
實物配租的對象原則上為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無房家庭。實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標準實行政府定價。具體按國家發改委、建設部《城鎮廉租住房租金管理辦法》(發改價格〔2005〕405號)規定,由市、縣(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二條 貨幣配租與實物配租,其配租面積為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現住房面積與保障面積標準的差額。
第十三條 廉租住房保障建筑面積標準:2人以下家庭控制在30平方米以下;3人家庭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4人以上家庭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
第十四條 采取貨幣配租方式的,租賃住房補貼額度按照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現住房面積與保障面積標準的差額和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準確定。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市區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準為8元/月?h(市)租賃住房補貼標準,由縣(市)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制定。
第四章 申請、審核、登記、輪候
第十五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向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領取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情況核定表 (以下簡稱核定表),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由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方法,對其住房、收入、家庭資產等進行核定,并簽署意見、蓋章。
第十六條 申請家庭應當推舉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
。ǘ┮鸦榧彝コ蓡T的婚姻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
(三)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者房屋產權單位的證明等住房情況有效證件;
(四)按要求填寫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核定表;
。ㄎ澹┳畹褪杖、優撫家庭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最低收入以及優撫證明;
。┰》坎疬w的,提供拆遷補償協議;
(七)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家庭,須同時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ㄒ唬┯兄囟葰埣渤蓡T的家庭,提供殘聯出具的重度殘疾證明;
(二)有患大病成員的家庭,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大病診斷書。
第十七條 申請家庭須做出書面聲明,同意住房保障和民政部門、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向工商、稅務、交通等有關部門和銀行、證券交易所、車輛管理所等機構及其工作單位調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資產等情況,并索取相關證明。拒絕調查家庭資產情況的,視為放棄申請,不納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圍。
第十八條 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收到申請家庭申報的材料后,應當及時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時間從申請人補齊材料的次日起計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十九條 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對申請家庭收入、資產、人口和住房狀況的初審。初審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ㄒ唬⿻鎸彶椤
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根據申請家庭申報的材料完成對家庭人口、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等情況的審核,核查原件,留存復印件。
(二)入戶調查。
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對申請家庭的住房面積、實際居住人口、家庭資產情況進行實地調查,入戶調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由入戶人員填寫調查情況。
(三)組織評議。
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人員對申請家庭的收入、住房及資產情況進行評議,由經辦人填寫評議記錄。
。ㄋ模┙值擂k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初審意見并張榜公布。
經初審符合規定條件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在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對申請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資產等情況張榜公布,張榜公布期限為7日。
經張榜公布無異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在申請家庭的核定表中簽署初審意見、提出初步的實物配租或者貨幣配租方案,將申請家庭的資料錄入申請審核管理系統,并在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家庭的書面申請材料上報區、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經張榜公布提出異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會同有關單位在10日內進行復查,經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按照前款規定辦理;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條 區、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復審,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并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區、縣(市)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資產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并反饋同級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第二十一條 經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家庭,區、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在政府網站以及區、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辦公地點對申請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資產狀況以及配租方案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區、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對申請家庭的資格進行認定,并在申請家庭核定表上簽署意見、蓋章后,進行住房保障資格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登記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住房保障資格登記情況上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經公示提出異議的,區、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單位在10日內進行復查。經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按照前款規定辦理。
對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區、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第二十二條 區、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0日內組織完成廉租住房保障資格登記證書發放工作。
市、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負責統一制作廉租住房保障資格登記證書,并制定證書管理、使用、發放辦法。
第二十三條 區、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綜合考慮已登記的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申請順序以及申請的保障方式等,確定最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相應的保障方式以及輪候順序,并向社會公開。
區、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組織公開搖號,確定輪候順序。
第二十四條 領取廉租住房保障資格登記證書的家庭輪候期間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資產等狀況發生變化的,申請人應當及時告知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經審核后,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上報區、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并對變化情況進行登記,不再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區、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取消輪候資格。
第二十五條 市區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申報時間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統一確定,并向社會公告,原則上每年申報一次。
第五章 貨幣配租和實物配租管理
第二十六條 貨幣配租補貼以家庭為單位計算,配租家庭所租房屋實際租金超過家庭貨幣配租的月補貼數額的,超出部分由配租家庭自行承擔。
第二十七條 對已登記并輪候到位的城市最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凡申請貨幣配租補貼的,其應當領取的租賃補貼金額,由區、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記入家庭貨幣配租補貼資金帳戶。
第二十八條 記入帳戶的貨幣配租補貼資金,住房保障對象可以租賃住房或者累計用于購買住房。
第二十九條 市、縣(市)財政部門應當會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對象補貼資金的發放結算管理制度,確保貨幣配租補貼資金發放、結算、管理安全,并按規定用途發放使用。
第三十條 對實物配租家庭的住房分配,應當考慮家庭代際、性別、年齡結構和家庭人口等因素,同等條件對應的房源不足的,可以采取抽簽方式確定。
第三十一條 申請家庭放棄選房的,須重新輪候,由后續家庭依次遞補。兩次放棄選房的,須進行重新申請,重新登記輪候。
第三十二條 申請家庭選房確認后,區、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為選房家庭發放廉租住房實物配租通知單。
申請家庭憑廉租住房實物配租通知單與市、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簽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租賃合同。承租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繳納租金 。未按規定期限簽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租賃合同的,視為放棄本次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資格。
第六章 保障資金和廉租住房來源
第三十三條 廉租住房保障資金采取多種渠道籌措。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來源包括:
。ㄒ唬┦小^、縣(市)財政預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資金;
。ǘ⿵耐恋爻鲎寖羰找嬷邪凑詹坏陀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資金;
(三)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扣除計提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后的全部余額;
。ㄋ模┦∝斦A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補助資金;
(五)中央預算內安排的投資補助資金和中央財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
。┥鐣栀浀牧庾》勘U腺Y金;
。ㄆ撸┱牧庾》孔饨鹗杖;
(八)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
第三十四條 財政部門負責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籌集、管理、預算分配、撥付和監督檢查。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負責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預算編制和補貼資金的發放、結算、審核、監督。
第三十五條 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實行項目預算管理。市、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財政、國土資源、住房公積金等有關部門于每年第三季度根據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計劃,編制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項目預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并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提請同級人大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六條 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應當按照國家財政預算支出和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廉租住房的維護和管理。
第三十七條 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來源主要包括:
(一)政府新建、收購、提取的住房;
(二)在新住宅項目中配建的住房;
(三)抵債或者罰沒的公有住房;
(四)騰退的公有住房;
。ㄎ澹┥鐣栀浀淖》浚
。┢渌阑I集的住房。
第三十八條 廉租住房建設用地,應當在土地供應計劃中優先安排,并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采取劃撥方式保證供應。廉租住房建設用地的規劃布局,應當考慮居住和就業的便利。
廉租住房建設應當堅持經濟、適用原則,提高規劃設計水平,滿足基本使用功能,應當按照發展節能省地環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廣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廉租住房應當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
第三十九條 新建廉租住房,應當采取配套建設與相對集中建設相結合的方式,作為建設用地附帶條件,在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合作建房、普通商品住房等建設項目中,按規定的比例和方式配套建設廉租住房。
新建廉租住房,應當將單套的建筑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并根據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確定套型結構。
第四十條 配套建設廉租住房的經濟適用住房或者普通商品住房項目,應當在用地規劃、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者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明確配套建設的廉租住房總建筑面積、套數、布局、套型以及建成后的移交等事項。
第四十一條 廉租住房建設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經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未經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的不得收取。對集中建設的廉租住房項目實行收費卡制度,各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收取費用時,必須填寫價格主管部門核發的交費登記卡。任何單位不得以押金、保證金等名義,變相向廉租住房建設單位收取費用。廉租住房建設成本構成應當向社會公示。
第四十二條 鼓勵動員社會各界在共同發展經濟的基礎上,捐贈住房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作為廉租住房房源,或者捐贈用于廉租住房的資金。
政府或者經政府認定的單位新建、購買、改建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社會捐贈廉租住房房源、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稅收政策執行。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 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社會公布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情況。
第四十四條 區、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按戶建立廉租住房檔案,并采取定期走訪、抽查等方式,及時掌握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人口、收入以及住房變動等有關情況。
第四十五條 享受貨幣配租與實物配租的家庭,應當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收入以及住房變動等有關情況。
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對申報情況進行核實、張榜公布,并將申報情況以及核實結果報區、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變化情況,調整貨幣配租補貼額度或者實物配租面積、租金等;對不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停止發放貨幣配租補貼,實物配租的按照合同約定退回廉租住房。
第四十六條 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不得轉借、轉租或者改變用途。
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違反前款規定或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回廉租住房:
。ㄒ唬o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的。
第四十七條 實物配租的家庭未按照合同約定退回廉租住房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四十八條 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收入標準、住房困難標準以及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等,實行動態管理,由市、縣(市)人民政府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第四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 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區、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不予受理,并給予警告。
第五十一條 對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審核同意或者獲得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區、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對已經登記但尚未獲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記;對已經獲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責令其退還已領取的租賃住房補貼,或者退出實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場價格補交以前房租。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不執行規定的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以及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如與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辦法施行前已經取得實物配租和貨幣配租補貼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當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申請復核。
網友熱評:(已有
0
條評論)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
您還沒有登錄,請
登錄
后再發表評論。如果還沒有注冊,請
注冊
。
登錄
用戶登錄:
X
相關動態:
·
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
·
落實高溫津貼只發通知不行
·
國務院法制辦關于《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09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
關于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新政策允許同一企業12個月內再申請穩定…
相關法規:
·
關于廢止部分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性司發文的通知
·
關于廢止原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如何確認臨時工用工主體兩個復函的通知
·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廢止勞動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
關于廢止部分勞動和社會保障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
上海市版權局關于印發《上海市版權公開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
相關案例:
·
提前一月通知單位解除合同還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
提前通知后的工資應照發
·
競業限制期與提前通知期不能并用
·
書面解除通知未送達 勞動關系不算解除
相關問答:
·
廣州亞運會放假通知安排,不放假有無三倍加班工資?
·
深圳大學生運動會(大運會)放假通知安排,不放假有無三倍加班工資?
寶典申明:此消息系轉自公開媒體,HR寶典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據此采取的任何行動寶典概不負責,如果您認為有內容有侵權的問題,請給及時給我們提出,我們將盡快刪除這些內容。
HR資訊
在線問答
案例分析
最新培訓
最新動態
行業視點
HR法律法規
HR法律法規大全
常用法規
最新法規
新法解讀
立法動態
法律文書
法律基礎
熱門問題法律搜索
法律
補償賠償
補償賠償計算公式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
企業合法解除
企業違法解除
員工合法解除
員工違法解除
協商解除
合同訂立
固定期限
無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非全日制
派遣合同
學生實習合同
集體合同
退休返聘合同
兼職協議
其他勞務合同
服務期協議
競業限制協議
保密協議
規章制度
員工手冊
招聘
合同
考勤
福利薪資
崗位管理
考核
培訓
獎懲
民主管理
秘密
競業限制
借款借物
其他
快速避險
第一步:訂立書面合同
第二步:交納社保
第三步:加班工資
第四步:規章制度
第五步:解除合同
免費注冊
|
首頁
|
改進建議
|
聯系我們
|
試用說明
|
代理合作
|
立即購買
|
幫助
|
產品介紹
|
有問必答
|
取回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