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在线观看人成激情视频_av中文字幕网免费观看_51激情精品视频在线观看_久久久久综合网 - 最近中文字幕免费8

關于印發《克拉瑪依市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管理辦法》的通知

2008-02-26
關于印發《克拉瑪依市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克拉瑪依市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管理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克拉瑪依市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公共體育場地設施的管理,最大程度地滿足群眾體育健身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體育發展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體育場地設施,是指由政府投資興建并面向社會開放、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各類體育場地設施,以及教育系統、體育系統和各居民區的體育健身場地和設施。
  第三條 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向社會開放。各管理單位應積極做好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的管理工作。
  鼓勵企業的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有償開放。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監督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倡導社會各界向開放的各類體育場地設施捐贈和資助。
  第四條 市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全市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各區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的登記、檢查和監督,建立和完善體育市場監管體系,引導非公共體育市場規范發展。
  第五條 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按照屬地原則由所在區體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登記。履行登記手續后,向社會開放的公共體育場地設施的管理單位,方可將有關費用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第六條 居民區的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全天開放。
  各類學校的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在寒暑假、雙休日、法定節假日等非教學時間向社會開放,具體時間由學校確定。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在確保正常教學活動的前提下,采取分期、分批對外開放。其他公共體育場地設施,由管理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開放時間。
  各類公共體育場地設施的開放時間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 公共體育場地設施中的操場、球場、田徑場、室外健身器材等應免費向社會開放,體育館等室內體育健身設施實行適度有償對外開放。
  第八條 公共體育場地設施的收費標準,由管理單位向所在區物價部門申報,物價部門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確定。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的收入,納入財政管理。
各管理單位所收費用主要用于體育場地設施的器材添置、保養維護和管理人員勞務費等支出。  第九條 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期間所需費用,由財政予以保障。每年所需資金,按照管轄權限分別列入市或區財政預算,具體標準由市財政局會同有關單位研究制定。
  第十條 各管理單位向社會開放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必須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并在適當場所予以公示:
  (一)場館管理規定;
  (二)管理單位和鍛煉者的權利與義務;
  (三)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制度。
  各管理單位還應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積極預防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一條 各管理單位應在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區域的顯著位置,設置體育器材使用方法指示牌和安全警示標志,張貼安全須知,指定專人對活動場地、活動器材的安全性能定期檢查,指導鍛煉者正確使用體育設施。
  第十二條 各管理單位在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期間,必須辦理公眾責任保險。保險所需資金按管轄權限分別列入市或區財政預算。
  第十三條 各管理單位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對外開放體育場地設施,盡可能方便群眾就近開展體育活動,努力提高體育場地設施的利用率。
  第十四條 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和體育單項協會,應當積極參與體育場地設施開放的管理和健身指導工作,組織鍛煉者有序使用體育場地(館)進行健身活動。
  第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向社會開放的體育場地設施違規收取費用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十六條 管理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挪用體育場地設施開放收入,或者不正確履行維護義務,由區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公共體育場地設施不具備向社會開放條件的,管理單位應當及時整改,使其具備開放條件,并按本辦法規定向社會開放。
  對于具備開放條件但拒絕向社會開放的公共體育場地設施管理單位,由所在區體育行政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改正;必要時,由市體育行政主管部門限期整改。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市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網友熱評:(已有0 條評論)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

您還沒有登錄,請 登錄 后再發表評論。如果還沒有注冊,請 注冊  

   登錄



相關動態:


相關法規:


相關案例:


相關問答:



寶典申明:此消息系轉自公開媒體,HR寶典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據此采取的任何行動寶典概不負責,如果您認為有內容有侵權的問題,請給及時給我們提出,我們將盡快刪除這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