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在线观看人成激情视频_av中文字幕网免费观看_51激情精品视频在线观看_久久久久综合网 - 最近中文字幕免费8

來賓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來賓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的通知

2008-11-06
來賓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來賓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的通知

來政發〔2008〕6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華僑投資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來賓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二屆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



來賓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廉租住房制度建設,逐步解決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07]44號)及2007年建設部等九部委發布的第162令《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本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廉租住房保障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市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編制廉租住房保障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市 房產管理局負責市區范圍內廉租住房保障的建設、經營和管理工作。
市民政部門負責低收入家庭的認定發證工作,市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物價、稅務、審計、監察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同實施本辦法。
第二章 保障方式
第五條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等相結合。貨幣補貼是指市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行到市場上承租住房。實物配租是指市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
本市實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增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并通過新建和收購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房源。
第六條 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市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財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人口數量、結構等因素,以戶為單位確定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
第七條 采取貨幣補貼方式的,補貼額度按照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現住房面積與保障面積標準的差額、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準確定。
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準由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市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其中對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按照當地市場平均租金確定租賃住房補貼標準;對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根據收入情況等分類確定租賃住房補貼標準。
  第八條 采取實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積按照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現住房面積與保障面積標準的差額確定。
本市實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標準實行政府定價。實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按照配租面積和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確定。
第三章 保障資金及房屋來源
  第九條 本市廉租住房保障資金采取多種渠道籌措。
  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來源包括:
  (一)市本級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后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余額;
(二)市本級土地出讓凈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
(三)市本級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四)市本級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五)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
  (六)社會捐贈及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
  第十條 市本級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后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余額,應當全部用于本市廉租住房建設。
  市本級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
  市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應當按照國家財政預算支出和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廉租住房的維護和管理。
  第十一條 市財政、審計、監察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廉租住房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
  第十二條 本市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來源主要包括:
  (一)政府新建、收購的住房;
  (二)騰退的公有住房或空置的經濟適用住房;
  (三)社會捐贈的住房;
  (四)其他渠道籌集的住房。
  第十三條 廉租住房建設用地,應當在本市土地供應計劃中優先安排,并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采取劃撥方式,保證供應。
  廉租住房建設用地的規劃布局,應當考慮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居住和就業的便利。
  廉租住房建設應當堅持經濟、適用原則,提高規劃設計水平,滿足基本使用功能,應當按照發展節能省地環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廣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廉租住房應當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
  第十四條 本市新建廉租住房,應當采取配套建設與相對集中建設相結合的方式,主要在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
  新建廉租住房,應當將單套的建筑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并根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確定套型結構。
  配套建設廉租住房的經濟適用住房或者普通商品住房項目,應當在用地規劃、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者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明確配套建設的廉租住房總建筑面積、套數、布局、套型以及建成后的移交或回購等事項。
第十五條 本市廉租住房建設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鼓勵社會捐贈住房作為廉租住房房源或捐贈用于廉租住房的資金。
政府或經政府認定的單位新建、購買、改建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社會捐贈廉租住房房源、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稅收政策執行。
第四章 申請與核準
第十六條 申請享受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家庭的收入標準、住房困難標準應符合本年度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標準;
(二)家庭成員均具有本市城區常住非農業戶口且實際居住,戶主須取得本市城區常住戶口3年以上,其他成員戶口遷入須滿一年以上;
(三)家庭人數為兩人或兩人以上的,家庭成員之間須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
(四)家庭成員中無下列情形之一:
1、家庭成員中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者;
2、家庭成員中有賭博、吸毒等違法行為者。
第十七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 下列證明為有效的收入證明:
(一)由當事人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二)由當事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會同稅務管理部門、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收入證明;
(三)市(區)民政部門核定或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證明。
第十九條 下列證明為有效的住房情況證明:
(一)當事人所在單位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
(二)當事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
(三)土地及房產產籍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
  第二十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由戶主填寫《城鎮居民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并持有效的收入證明、住房情況證明、戶籍證明以及按規定應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向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二)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查,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并張榜公布,同時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復核;
  (三)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復核意見,并反饋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
  (四)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訴。
  第二十一條 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民政等有關部門,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進行核實。也可以向國家稅務機關、地方稅務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了解情況,以上部門應積極予以配合,如實提供相關材料。
  第二十二條 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綜合考慮登記的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以及個人申請的保障方式等,確定相應的保障方式及輪候順序,并向社會公開。
  對已經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請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的,要優先安排發放補貼,基本做到應保盡保。
實物配租應當優先面向已經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第二十三條 對輪候到位的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已確定的保障方式,與其簽訂租賃住房補貼協議或者廉租住房租賃合同,予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或者配租廉租住房。
發放租賃住房補貼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結果,應當予以公布。
第二十四條 租賃住房補貼協議應當明確租賃住房補貼額度、停止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的情形等內容。
  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賃期限;
  (五)房屋維修責任;
  (六)停止實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將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者改變用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等;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調整租金、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等;
  (八)其他約定。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市建設、財政、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監督檢查,并公布監督檢查結果。
市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情況。
第二十六條 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戶建立廉租住房檔案,并采取定期走訪、抽查等方式,及時掌握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變動等有關情況。
  第二十七條 已領取租賃住房補貼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當每半年向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變動情況。
  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申報情況進行核實、張榜公布,并根據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變化情況,調整租賃住房補貼額度或實物配租面積、租金等;對不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停止發放租賃住房補貼,或者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約定退回廉租住房。
  第二十八條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不得將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者改變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違反前款規定或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內居住的;
  (二)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的。
  第二十九條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未按照合同約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采取調整租金等方式處理。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拒絕接受前款規定的處理方式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第三十條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收入標準、住房困難標準等以及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實行動態管理,由市人民政府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第三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不予受理,并給予警告。
  第三十三條 對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審核同意或者獲得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對已經登記但尚未獲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記;對已經獲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責令其退還已領取的租賃住房補貼,或者退出實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場價格補交以前房租。
  第三十四條 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違反本辦法規定,不執行政府規定的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第三十五條 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來賓市所轄各縣(市)的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具體應用問題由來賓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秮碣e市城區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來政發〔2006〕40號)同時廢止。






 網友熱評:(已有0 條評論)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

您還沒有登錄,請 登錄 后再發表評論。如果還沒有注冊,請 注冊  

   登錄



相關動態:


相關法規:


相關案例:


相關問答:



寶典申明:此消息系轉自公開媒體,HR寶典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據此采取的任何行動寶典概不負責,如果您認為有內容有侵權的問題,請給及時給我們提出,我們將盡快刪除這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