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在线观看人成激情视频_av中文字幕网免费观看_51激情精品视频在线观看_久久久久综合网 - 最近中文字幕免费8

關于印發《陽江市市區房地產開發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2008-08-11
關于印發《陽江市市區房地產開發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陽府〔2008〕7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陽江市市區房地產開發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的暫行規定》業經五屆十次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陽江市市區房地產開發配套建設中小學校

和社區公共用房的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促進城區教育設施、社區公共用房建設與社會經濟、城市發展相適應,加快城區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建設,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含江城、海陵、崗僑、高新區)內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本規定和規劃要求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含居委會辦公和活動用房、派出所或警務室、社區衛生室)。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為小區開發配套公建的一部分。

第三條 凡新出讓的房地產開發用地,在土地招拍掛出讓方案和土地出讓合同中應明確用地單位必須根據規劃設計條件的要求,建設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或以上配套設施的分攤情況。
第四條 已出讓但未建設的房地產開發用地,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用地單位(房地產開發單位)進行規劃報建時,市規劃部門應在有關規劃文件上明確用地單位按本規定和規劃要求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

(一)招拍掛方式出讓的土地,出讓后因開發商自身原因造成超過兩年未建設的或報建的容積率大于原出讓合同約定的。

(二)以協議方式出讓的土地,報建的容積率大于原出讓合同約定的。

已出讓但未建設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不屬于前兩款情況的,按其它有關文件規定配套建設公共設施。
第五條 按規劃要求已調整為中小學校用地的,有關用地單位應予以配合,如屬出讓后超過兩年未建設的或納入舊城改造的用地,政府可依法收回用于學校建設。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規劃,不得擠占規劃學校用地。
第六條 房地產開發單位應按以下標準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中小學校的用地面積和建筑面積應分別占總用地面積和建筑面積的4%;社區公共用房的用地面積和建筑面積應分別占總用地面積和建筑面積的1%。
第七條 配套建設的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要與主體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報建、施工和竣工驗收。
第八條 配套建設的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建成并驗收合格后,房地產開發單位應半年內無償移交有關部門管理和使用,產權歸政府所有。
第九條 按規劃要求符合條件建設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必須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地產開發單位必須按照本規定第六條規定的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用地面積和建筑面積作價補償,補償金用于異地配套建設中小學校或社區公共用房。

(一)配套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建設用地面積或建筑面積按本規定第六條規定標準預留,但達不到建設中小學和社區公共用房建設用地規模要求的。

(二)按照城市規劃區中小學校布局規劃和社區建設規劃,房地產開發用地所在地段不適宜配套建設中小學校或社區公共用房。

第十條 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作價補償標準:建設用地為該地段基準地價的1.5 倍;建筑面積為每平方米1650元。補償標準定期按建筑市場價格的動態進行調整。
市城市規劃局應按審定的房地產開發用地面積和建筑面積,根據本規定第六條和前款規定的標準,計算補償金總額。補償金應于項目規劃報建審定時一次繳清。
第十一條 市財政部門負責房地產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補償金的管理與監督工作。補償金繳入財政部門設立的“房地產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資金專戶”,實行專款專用,全額用于城市規劃區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建設。由市教育、民政、公安、衛生等部門每半年向市財政部門提出補償金安排使用方案,報市政府批準。補償金的使用按現有基建資金管理辦法,實行財政基建資金集中支付管理。

第十二條 房地產開發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補償金不得減免。如屬特殊開發項目,確需減免的,須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

第十三條 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城區房地產開發單位承擔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責任的落實。對不執行和落實上述相關規定的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進行跟蹤和監督管理,市規劃部門不予辦理規劃報建手續,市建設部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市、區教育和民政部門應主動協助規劃部門做好中小學校、社區服務的布點規劃和補償金的核定和收取工作;市物價部門應加強房地產價格管理,防止房地產開發單位借機哄抬商品房價格。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網友熱評:(已有0 條評論)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

您還沒有登錄,請 登錄 后再發表評論。如果還沒有注冊,請 注冊  

   登錄



相關動態:


相關法規:


相關案例:


相關問答:



寶典申明:此消息系轉自公開媒體,HR寶典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據此采取的任何行動寶典概不負責,如果您認為有內容有侵權的問題,請給及時給我們提出,我們將盡快刪除這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