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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養老保險,是社會主義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對年老或因病殘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給予必需的物質幫助、保障其晚年生活的一項有效措施。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對于穩定社會,增強企業活力,促進經濟發展,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市的社會保險工作,經過三年多的努力,有了很大的發展。養老保險已由分散支付的企業保險,逐步轉向互助共濟的社會保險。全民、縣以上集體企事業單位退休費用社會統籌,合同制工人養老保險以及職工待業保險日益擴大,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繳率和兌現率逐步提高,社會調節功能有了進一步增強。但是,由于現行分項實施的養老辦法 ,覆蓋面不廣,社會化程度低,調節功能有限,因而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我市退離休人員的養老問題,也不適應我市經濟發展的需要。為了更好地解決全體勞動者的后顧之憂,縮小各種所有制之間的差別、促進各類人才和勞動力的合理流動,促進我市國民經濟穩定、協調地發展,經研究決定,在全市全面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一、擴大社會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 凡在本市范圍內所有的全民企事業(包括部、省和部隊所屬在溫及外地駐溫的企業)、縣以上集體企事業、外商投資企業、區街鄉鎮企業、勞動服務公司、股份合作企業中的固定職工、合同制工人、各類臨時工、以及私營企業經營者、個體勞動者及其雇用人員,都必須參加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從而使所有的勞動者都能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目前,先在市區(包括鹿城、龍灣區)、甌?h實行,然后在全市各縣(市)全面推開。 二、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辦法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根據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合理負擔的原則和溫州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采取多渠道、多方面的籌集辦法。 1、全民、縣以上集體企事業與外商投資企業、區街鄉鎮企業、勞動服務公司和股份合作企業,參照現時期國家規定企業為合同制工人繳納養老保險金的標準(即工資總額的17%)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統一收取,專戶儲存,?顚S谩 私營企業經營者、個體勞動者及其雇用人員,參照區街、鄉鎮企業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的同一標準,換算為一定的絕對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該項基金由當地工商行政部門負責收取。 2、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者,都必須繳納個人養老保險金。根據我市目前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的實際收入水平,決定每人每月按本人標準工資的2%,收取個人養老保險金。企業職工繳納的個人養老保險金,由職工所在單位按月在工資中代為扣交,解入社會養老保險金專戶。 3、按照統—規定,定期向社會各工商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收取地方養老保險金。地方養老保險金,工商按銷售總額的比例即工業5‰、商業3‰計提;其他行業,按營業總額或其他經濟指標的一定比例計提。該項基金由財稅部門統一收取,按季劃入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專戶。 為增強全社會養老保險的安全系數,再從地方財政年度總收入中提取0.5%來補充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以備不足。 三、社會養老保險的待遇 各類企業所有職工和個體勞動者的養老保險待遇,均按照國家對全民所有制企業退休職工的有關規定計發,即根據繳納養老金的年限長短、金額多少,以及本人一定的工作期間平均工資收入的不同比例來確定。 今后退離休人員的養老金支付,逐步從目前的由企業發放改為定期向當地(街道、鄉鎮)的社會保險機構領取。這樣,既方便年老體弱者,又有利于養老保險向社會化推進。 四、建立社會養老保險證制度 為使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規范化、社會化和制度化,所有企業中的各類型職工和個體勞動者,都必須持有社會養老保險證。社會養老保險證,是繳納養老金和今后享受養老待遇的憑證,也是勞動者從業的主要證件之一。同時,也有利于社會勞動力管理和合理流動。勞動監察機構要規定相應辦法,對勞動者是否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按期繳交養老保險金實施監督。 五、健全社會保險管理機構 為了加強對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領導,決定由市長兼任市社會保險管理委員會主任。管委會對全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進行統一部署,統一指揮。同時,建立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作為市政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全市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管理和實施。各縣(市、區)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六、社會養老保險的實施 全市的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制訂暫行辦法和實施細則,于一九九一年七月一日起全面實施。 全面實施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的一項巨大系統工程,任務十分艱巨。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干部、職工群眾,都要從大局出發,從人民長遠的、根本的利益出發,同心協力,密切配合,積極認真地貫徹實施,為推進我市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健康發展,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