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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補助金由用人單位醫保專干或委托機構專辦人員在法定產假結束時向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生育保險經辦機構一般不接受職工個人或委托人申領(失業人員除外)。申領一次性生育補助金時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縣(市、區)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屬于計劃內生育的證明(生育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 二、夫妻雙方身份證。夫妻雙方不在同一統籌地區參加生育保險的,還需提供對方已參加生育保險或不屬于參保范圍的證明材料; 三、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湘潭市生育保險待遇證》。 四、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含多胎)、相關醫療費用單據等);異地住院生育的醫學證明需經當地生育或者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查并出具該醫療服務機構屬定點醫療機構的證明; 五、失業女職工,還需提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有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證》; 六、男職工配偶無工作單位的,提交其配偶居住的村委會或城市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無工作單位的證明和結婚證; 七、男方單位已參加生育保險或不屬參保范圍的證明(由居住地村委會或城市居民委員會開具的無工作單位證明,屬外國居民或境外居民證明) 八、受委托代為申領的,除本條第一至第六項規定的證明材料外,還應當提交申領人出具的委托書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 九、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