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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綜合醫療保險的具有深圳市常住戶口的在職職工,住院基本醫療費用由共濟基金支付90%,個人現金支付10%。門診基本醫療費用,由個人帳戶支付。
參加綜合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住院基本醫療費用由共濟基金支付95%,個人現金支付5%。門診基本醫療費用,由個人帳戶支付。
個人帳戶用完后,超額部分在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10%以內的,全部由個人自理。超過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10%以上的部分,根據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和就診的醫院級別確定報銷比例:三級(市級)醫院,共濟基金支付65%,個人自付35%;二級(區級)醫院,共濟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一級(街道、鎮級)及以下醫院或衛生所(室),共濟基金支付75%,個人自付25%。 |